旅行的意義不斷改變
能買的、可以買的、不買可惜的,想方設法的帶回家來。以至於東西愈來愈多,很多時候甚至會忘了自己到底曾買了什麼!
這些年來,我的旅行態度不斷在修正、改變。隨著年歲增長與旅遊經驗的累積,看待旅行的重點也益發不同。
最明顯的改變,就在「吃」與「買」。
從前的我,絕對無法想像甚或茍同一場只為「美食」啟程的旅行。也許是昔時年輕,也許因為經濟條件並不寬裕,總覺得「就算再好吃,不也是吃完就沒了?」,這樣算來,煞是浪費。
旅行中的「買」,則正好相反。從前的我,每到一地,興奮莫名,看到什麼都不想放過;心裡總有個「那麼便宜(或那麼特別),不買豈不可惜了!」的聲音。能力所及,買!力有未逮,徒嘆無奈!總之一出國,能買的、可以買的、不買可惜的,想方設法的帶回家來。以至於東西愈來愈多,很多時候甚至會忘了自己到底曾買了什麼!
其實,這才是「可惜」;這才叫「浪費」。
十數年之後,旅行的修為進入另一個階段與層次。關於吃,我開始懂得美食之難能,也因涉獵漸豐,味蕾的訓練益臻成熟,明白了真正的美味絕不是「吃了就沒了」,而是能夠長駐於心的感動。所以我會為了久仰其名的美食飄洋過海,然後用我的眼、腦與心,記住吃的喜悅與幸福。
關於買,我漸漸收起了那份害怕「不足」之心。我不再將計較的觀點置於金額之上,而是清楚算計此物的歸處。如果思前想後,仍然無法塵埃落定,就表示這東西不是非買不可,就算再便宜,我也會對它說聲再見,痛快捨離。
更大的進步是,我漸漸少於買給自己,慢慢變成買給別人。
不為特定目的的購買,更有巧妙的趣味。在旅程中,碰巧遇見某樣適合朋友的物件,只要它不大,方便收進行李箱,我便樂於將這樣的驚喜從國外帶回來。
比如二○一二年,我去荷蘭,同行的朋友們大買特買,我卻心如止水。只在路過當地一家小店時,買了好幾包圖案特別的餐巾紙。一來此物在我家確實使用頻繁,二來因為是荷蘭設計師的創意,花色十分特別。
這真的是我荷蘭行唯一的戰利品。
臨離去前,已辦好登機手續的我們,在登機口旁的賣店,又逛了逛。就在這兒,我相中了兩只琺瑯杯,圖案也很特別。見到的當下,我馬上想到早年自軍旅出身的好友孫越。想來這帶有濃濃懷舊味的琺瑯杯,應該是份溫暖的禮物。於是將兩只杯買了下來,帶回國,送給孫越伉儷。
於我而言,旅行的意義在歲月中不斷昇華。我能夠改變,願意改變,不啻是一種福氣吧。
本文摘自圓神出版社《回家:今日是明日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