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失學,我撿破爛第一個月就賺五十萬
二○○八年,我成立了「MEDIMAX」公司,主要業務為宣傳、代理、郵購。兩年內,業績成功衝到二十億日圓(約新臺幣六億元),現在我也擔任經營顧問,協助客戶開拓新事業。
因為我經手的幾個事業都很成功,所以有客戶說我很擅長打造新的商業模式。聽到客戶這麼說時,我都會告訴他們,其實我不擅長無中生有,只是複製了既有的東西而已。
我非常喜歡分析人事物,所以我只是看著人以及他們做的事情,然後實踐以下的原則:分析該業界的成功案例來建立相同的模型,再應用在其他業種中,以提高成功機率。
一開始創立公司時,我也一樣。因為小時候很喜歡踢足球,所以在東京都立高中念二年級時,我就輟學,並與日本職業足球聯盟J League 的附屬球團簽約,成為足球培訓選手。
當時我的同學中,有知名的足球明星中田英壽(曾活躍於義大利足球甲級聯賽,和英格蘭足球超級聯賽,二○○六年引退)。但遺憾的是,我和他的成就完全不同,因為才一年我就被開除了。
然而老實說,當時我唯一稱得上拿手的,就只有足球。我既沒有工作經驗,也沒有專業知識,更不具備特殊才能,學歷也只有高中輟學,幾乎身無分文。這就是我的起點。
被開除後,我遊手好閒的過了一陣子,到了二十歲左右,在偶然的際遇下,開始買賣二手機車。這時才發現自己的拿手好戲就是複製。
這樁生意是這麼開始的:
某天,我看到路邊有一台別人丟棄的機車,腦中便浮現出這樣的想法:「看起來明明還可以騎,丟掉也太可惜。」為了回收,機車上貼著大型垃圾的貼紙,上面有車主的住址,於是我便登門拜訪,拜託車主將那台不要的機車送我。結果車主表示,只要我能依法處理,給我也沒關係。
當我接手這台機車,並推著它走在路上時,我才開始想:到底該拿它怎麼辦。這時,碰巧經過一家二手車行,店主叫住我:「小哥,你那台機車如果不要的話,就賣給我吧。」結果,這台機車賣了八千日圓(約新臺幣兩千四百元)。二手店會買下機車,是因為只要修一下,說不定又可以騎了。
就算修不好,也可以拆下零件拿去賣錢。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圖說:別人不要的東西,竟然可以賣到八千日圓,隔天,我就開始經營資源回收事業...
別人不要的東西,竟然可以賣到八千日圓,這給了我很大的衝擊。隔天,我就開始經營資源回收事業,四處收購別人不要的機車,再轉賣給二手車行。
後來,我還租了一輛卡車,在車上用擴音器廣播「免費為您處理廢棄機車」,果真收到許多廢棄車。當時,如果想丟棄機車,還得付給地方政府三千日圓(約新臺幣九百元)的處理費,請負責機構前來回收。所以很多人覺得,如果有人願意免費幫忙處理,再好不過了。
到最後,我收到的廢棄機車實在太多了,必須開始僱用員工來幫忙。卡車也由小卡車換成大卡車;從一輛變兩輛,甚至三輛。
我把收到的廢棄機車,轉賣給許多二手店或機車行,因此賺了不少錢,也發現極為省油的本田小狼機車(Honda Super Cub),在國外極受歡迎,就算是壞掉的車,一台還是可以賣到十萬日圓(約新臺幣三萬元)。所以只要收到小狼機車,我都會高興的宣布,晚上可以開慶功宴了!
當時我不過才二十歲,但第一個月就賺到一百七十萬日圓(約新臺幣五十一萬元)。然而,我想如果自己把機車修好再賣,不轉賣給二手店,應該可以賣到更好的價錢,所以我決定自己開店。
雖然很多人以機車代步,但是會買兩百五十CC以上的機車,幾乎都是收藏之用。如果是古董名車,甚至可以賣到好幾百萬。
最後,我的事業大獲成功,極盛時期甚至擁有十一家分店。
那時候,我不但沒騎過車,對機車更是一無所知。我所做的就是,傾聽並記住周圍的機車愛好者和車行的人說的話,再效法他們做的事而已。
我認真、徹底的執行這種經營模式後,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的營收,已經超越當初的偷學對象了。
本文摘自大是文化《熱賣商品的企畫,怎麼想出來的?:我用大家公認最沒學問的方法,一年做40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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