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提醒工作忙碌而忘記繳納房屋稅民眾,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於6月26至28日3天,特委託中華電信以電話語音及發送簡訊方式,提醒尚未繳納稅款之民眾儘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請就近至該(分)局或各地鄉(鎮)公所補稅單繳納,如通訊地址變更,請務必通知稅捐稽徵機關變更地址,以維護個人租稅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106年房屋稅開徵9萬多戶,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惟至6月19日止,統計尚有5千餘戶未繳納。對於房屋稅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已逾繳納期限的繳款書,只能到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已不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納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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