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1991年函釋,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以區段徵收方式,但是,區徵方式地主可分回的土地約40%,對比市地重劃可拿回60%的土地,不少區徵案地主強調不公平,抗議要改成市地重劃。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新北市99年起完成9件市地重劃,但只有1件區段徵收完工,目前有5件區段徵收案卡關,主要是因為市地重劃地主可分回60%土地,區段徵收卻只能拿40%。新北近年的區段徵收案件有五案,包括泰山楓江都市計畫變更、變更蘆洲北側都市計畫、板橋浮洲都市計畫變更案、擴大三重及蘆洲都市計畫與三峽麥仔園,皆因地主抗爭暫緩。
新北市城鄉局綜合規畫科長李擇仁接受採訪表示,三峽麥仔園都市計畫案暫緩主要是地主意願不高,大部分地主認為參與開發,現有農地將無法再利用,有不少有屋無地居民認為,開發就等於無家可歸。105年內政部承諾針對區段徵收條件與分配比例提出修正,至今無下文,不少地主觀望中央修法,地方政府也在等中央表態。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長方凱玲表示,板橋浮洲都市計畫因區內許多違章建築,居民反對拆遷抗爭不斷才會暫緩,可能朝向排除變更區方向開發,但排除標準為何,目前仍在討論。城鄉局強調,針對蘆洲北側都市計畫、泰山楓江都市計畫變更、擴大三重及蘆洲都市計畫卡關問題,將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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