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紅火案纏訟多年,更一審減刑改判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辜仲諒由於涉嫌「紅火案」遭限制出境,但因世界12強棒球賽,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獲准,目前人在日本。
另外,時任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時任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副處長林祥曦被控違內線交易,今天無罪確定;時任中信金法務長的鄧彥敦更一審時也首度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紅火案」起因於中信金藉由香港分行向金管會申請募集結構債,卻透過第三人「紅火公司」轉投資兆豐金,後來讓「紅火」獲取約新台幣10億元的差價。
檢調指出,時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中信銀行董事長的辜仲諒事前、事後完全知情,但這筆錢不僅違反金管會的規定,也未經中信銀董事會通過。
因此懷疑辜仲諒等人的行為已損害中信金利益,涉及違反金控法、銀行法中的背信罪嫌。
此案纏訟長達13年,2018年9月更一審時,高等法院認定辜仲諒觸犯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7條第2項之共同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辜仲諒因中華棒球隊打進在日本東京舉辦的「12強賽」,身為現任棒球協會理事長的他以此為由,申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獲准。
(中廣資料照:辜仲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