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蔡英文宣布給予蘭嶼人25.5億元補償。(圖/擷取自總統府官網)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今(22)日承諾,由於政府從民國63年起就未經居民同意把核廢料貯存在蘭嶼,因此將補償蘭嶼人25.5億元的「回溯補償金」及每3年2.2億元的「土地配套補償金」。經濟部隨即呼應,將儘快落實總統的承諾。
經濟部指出,去年7月完成的《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真相調查報告書》,結論顯示當初蘭嶼貯存場之設置與決策,蘭嶼人應不知情,已造成蘭嶼地區原住民族傳統生活、地理環境、社會經濟及居民身心健康等多方面不利影響,因此認為政府應提出補救措施,彌補居民所受損失與傷害。
行政院旋由林萬億政務委員召集,出面邀集相關部會與蘭嶼鄉親代表,共同擬訂《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並已於今年10月18日由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核定通過,將由「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捐助25.5億元「回溯補償金」及每3年2.2億元「土地配套補償金」。
經濟部表示,25.5億元「回溯補償金」部份,將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由蘭嶼人,特別是雅美族及達悟族代表,本於原住民自治精神組成董事會,負責辦理族人之生活福祉事項,包括醫療及長期照顧、急難救助、經濟產業及基礎建設、文化及民族教育活動、原住民祭典、國際交流、族部落或社區發展及營造、獎助學金及交通補助等。
至於每3年2.2億元「土地配套補償金」的部份,經濟部稱,會由蘭嶼鄉公所、蘭嶼鄉民代表會循政府預算程序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