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反服貿抗爭,前立委周倪安等十人控告他們被臺北市警方打傷,一審勝訴,臺北市警局可上訴的期限到今天(28號)為止。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市長柯文哲指示,如果沒證據證明警察打傷人,是政府尊重市警局上訴權力,同時希望這次上訴,能釐清員警執勤的責任分際。
(戎華儀報導)黃珊珊表示,柯文哲指示,將來不管任何情況下,臺北市警局要嚴格執行「按照比例原則」執法,而員警執勤時的比例原則的認定、值勤規則的修正,要能夠讓員警有所適從,以符合法院認定的「比例原則」。
在此前提下,北市府會尊重司法判決的最後結果。
黃珊珊:『在目前的證據資料裡面,對員警來說,他們會認為他們在現場是執行命令。
可是執行的時候到底有沒有個別的員警有過當的行為,這個必須要被釐清,而不是一個政府大規模的所謂員警公平施暴的狀況。
這個是為什麼這次上訴,我們必須要把它理清楚所謂的責任分際。
』黃珊珊強調,如果警方真的有犯錯,是政府不會縱容,希望未來修正刑法所有的程序跟標準。
柯文哲說,太陽花抗爭發生後,當時的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背了53件官司,每天跑法院就去掉一半的時間,這種訴訟告來告去大家情緒都不好,內政部長徐國勇也不敢說不上訴,他希望如果可能的話,有協商機制仲裁或結束訴訟。
(圖:臺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