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議題受到高度關注,除了PM2.5,PM10已經被證實會提高罹患肺癌機率,國內標準為年均值65微克,遭環保團體質疑遠低於世衛組織以及歐盟訂定的標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大嘆,PM10對人體危害大,台灣的標準卻20年未變,不僅低於世衛標準,更慘輸拉丁美洲和亞洲等30多國。
(中廣實習記者 林芳妤採訪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將PM10列為一級致癌物,我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也證實,腎功能的下降與長期暴露在PM10之下有關,且PM10恐影響老年婦女認知功能,造成失智、中風。
研究進一步發現,PM10每上升10微克/立方米,將提高22%罹患肺癌機率。
令人擔憂的是,台灣現行空氣汙染法仍對懸浮微粒管制相當寬鬆,除了中國大陸、不丹、巴基斯坦外,少有其他國家低於台灣對懸浮微粒的標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氣憤表示,台灣對懸浮微粒空品標準形同虛設,政府並長期誤導民眾懸浮微粒低於65即屬安全。
葉光芃批評,世界衛生組織PM10的年均值是20,台灣高、屏一個地方都是他的3倍,都有危害。
他說,台灣的標準是年均值65,是世界衛生組織的3倍,從2012年開始呼籲國民黨中央政府到現在呼籲民進黨中央政府,但目前看起來還是沒改。
環保署雖於今年提出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PM10年均值下修至50微克/立方米,但仍與WHO相差甚遠,台健空盟呼籲立法院應積極處理PM10標準修法,跟上WHO標準,確保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