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在外交部前將女警帽子拍飛,還出手推人,差點害女警摔下樓梯,引發各界撻伐!事隔兩天,雖然在臉書上發千字文認錯,但仔細看,除了開頭說,對於讓這位員警成為全國焦點感到愧疚,通篇內文沒為了自己動手說聲對不起,甚至質問內政部,人民合法走在路上,可以被便衣員警拍攝嗎?
內政部捍衛警方執法,警政署也將陳宜民函送,陳宜民雖然神隱,臉書卻又再引用媒體評論,酸保六女警,可能不懂「平庸的邪惡」,當她「呆呆的」對國會議員提起告訴的那一刻,就說明她已經不適合担負警察重責。因為她不能抗拒長官壓力,也不能明辨國家公權力的深義,更不懂民意代表到底代表什麼?
李彥秀表示,「陳宜民的...讓他自己講好不好,讓他自己講。」柯志恩也說:「陳宜民我才不回應,謝謝,大家認為他這個動作,已經違反到所謂對女警失態的動作,道歉是有其必要性。」
同黨立委聽到「陳宜民」三個字急著滅火,偏偏國民黨中央火上加油,發新聞稿強調,與陳宜民對立之「女士」沒穿員警制服,且頭戴紐西蘭便帽,貌似路人甲或怪阿姨,陳委員一時氣憤,以肢體動作驅趕「不明女士」之近身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