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冷藏貨櫃,過剩蔬菜堆滿滿,苗栗農友好煩惱菜沒賣光會爛掉,卻苦於沒通路銷售。苗栗農友劉玉鈴表示,「之前的話其實就是我們自己自製加工,然後把我們的東西賣給我們的熟客,就像新加坡、香港的客人,他們就說你們東西不錯,可不可以到我們那邊,可是他後面發現我們沒有加工廠。」
花蓮有機農業,第一個山苦瓜茶包加工完成,也面臨同樣困擾,沒有取得食品廠執照,就無法在超市、量販店上架販售。
花蓮農友曾吉生提到,「那我們一般農友在加工完之後,曬乾烘乾之後,小型的一些市集觀光局販售,其實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其實他的變化是很大的,因為他可以針對某一個農民去作特定的品牌。」
畢竟小農規模,哪有成本砸大錢設廠?幸好在《農產品生產驗證管理法》在今年12月3日立院三讀通過,農委會依法授權,訂定農產品初級加工廠管理辦法落實輔導。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我們發展六級產業的二級產業的主管機關由農委會開始來負責,我們之前就已經開始辦所有的訓練,講習甚至我們7個廠試所,都有打樣中心讓農民來學習,其實已經開始執行面在上路。」
農委會表列,農糧、水產、林產三大類,規範加工方式,頒給登記證、編號,納管後公開資訊,就能追蹤追溯,合法上架各大通路。目前全台已有500多間農家,正積極參加教育訓練,要考取證照。
農委會也希望,透過加工加值,延長農產銷售期、提高附加價值、增加銷售品項,甚至估計能帶動超過20億商機。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