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107年「499之亂」導致員工延長工時,遭台南、高雄市府共裁罰200多萬元,提起訴願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判中華電信敗訴。
可上訴。
判決指出,中華電信公司民國107年5月8日至15日期間,推出限時短期行動電話業務499吃到飽促銷專案,引發民眾搶辦熱潮,導致台南及高雄市的員工延長工時,分別遭台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查出,各開罰新台幣104萬元及100萬元,中華電信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中華電信違反勞基法規定,應負故意責任;雇主如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必要者,雇主須經工會同意,且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原則上1天不得超過12小時,是為避免勞工的工作時間過長,致損害勞工的身心健康。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南市府及高市府裁量並無怠惰及濫用的違法情事,中華電信員工承受公司違法行為所生損害健康等的不利益,駁回中華電信之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