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連霸的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嫌長期以沒有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親友作為人頭,詐領助理薪資,金額達1090萬元。
檢方今(19)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舒翠玲與擔任她助理的丈夫張曉帆和陳姓親友。
法院中午裁定舒翠玲夫妻2百萬元、陳姓親友30萬元交保候傳。
舒翠玲交保後向媒體喊冤,自稱可能是在一些程序上有疏失,相信司法會還她公道。
桃園地檢署調查,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嫌自民國99年起,以母親、哥哥等親友作為人頭,10年間詐領助理費達1千多萬元。
但舒、張等人都否認。
檢方指出,舒翠玲(56歲)為桃園縣第14、15、16、17屆縣議員,以及桃園市第1屆市議員,目前桃園市第2屆市議員,涉嫌從2010年起就以未實際擔任助理的2名陳姓,以及舒的母親、弟弟當人頭,由舒出具不實文書,向桃園(縣)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詐領達10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