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何志偉在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爆料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在陽明山的「七七行館」竊占國有土地,劉政池被判一年兩個月徒刑定讞,目前服刑中。
不過劉政池不滿何志偉另外指稱他「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未曝光」、「圈地超過20公頃」,相關言論不實,已侵害他的名譽,請求賠償並登報道歉。
二審認定,何志偉相關言論與事實不符,足以貶損劉政池社會評價,且依何志偉的學經歷及議員身分,並無查證困難,卻因過失未盡合理查證即發表相關言論,考量兩造身分及地位等狀況,判何志偉應賠償劉政池35萬元及登報道歉。
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