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針對居家隔離、檢疫者,如果違反隔離措施、擅離隔離場所,將予以重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除了重罰,也會透過加強關懷,讓人沒有趴趴走的理由。
陳時中指出,特別條例中針對趴趴走的罰則提高很多,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可處10-100萬、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可處20-100萬。
他強調,既然要罰這麼重,關懷措施就要做好,要透過關懷中心把不能變成能,包括解決隔離者看病、拿藥、送飯等問題,讓人沒有理由趴趴走。
陳時中說,如果在此狀況下,應居家隔離或檢疫者還不配合「當然要重罰」。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認為,現在不是重罰的問題,是如何讓他在家不會想違規、會警惕。
黃珊珊說,除了重罰,更應該提供協助,不只是將人關起來,被隔離者真的需要看病、有物資的需求,還是要幫忙,否則罰則愈訂愈高,有些人繳不出來,等於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