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擴大,日韓等國旅遊疫情等級升高,每天取消行程案件,就超過200件,旅行社每天都有應付不完的退費糾紛。
品保協會統計,爭議金額估計上半年就超過新台幣100億元。
因應疫情,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旅遊疫情建議等級,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韓國都是第三級,新加坡、日本為第二級,伊朗、義大利、泰國為第一級。
品保協會說,這次新冠肺炎造成旅客取消行程的情形非常嚴重,爭議糾紛也爆量,今年上半年,因疫情產生的旅遊行程取消爭議金額,至少超過百億元。
目前的退費糾紛癥結點在於,旅遊契約中扣除必要費用的部分,許多消費者普遍認知是若前往旅遊地點列為旅遊疫情第二級,會損失旅遊費用5%,如果前往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可全額退款。
不過,旅遊供應鏈包括航空公司、船舶、國外飯店,如果上游供應商不退款或是要求扣除相關費用,旅行社只能將供應商的扣款列為必要費用向旅客收取,所以退費得先扣除必要費用。
這時旅客成了最後的承擔者,旅行社成為面對旅客客訴的第一線處理者,雙方關係陷入前所未有的緊繃。
事實上,旅遊供應鏈中,最大宗金額在航空公司,光是機票的取消,消費者的損失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