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通過「新冠肺炎防治紓困特別條例」,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特別預算案,根據目前已知的規劃,有關社會救助與醫療保健的「防治」經費編列196億,有關農業與經濟服務支出的「紓困及振興」經費編列404億,另外還包括原民會、客委會等11個部會提出的計畫,總金額上限600億元。
根據規劃,600億元經費來源以移用以前年度累計的歲計剩餘300億並舉債300億支應。
在紓困預算的使用項目方面,包括觀光產業行銷與補助、建置防疫服務平台、執行國境檢疫、中小企業融資保證、企業貸款利息補貼、餐飲商圈夜市或藝文振興抵用券、補助陸海空運、農漁業者產銷調節與利息補貼、購置病毒檢驗試劑耗材與儀器、防疫隔離補償金、海上防疫勤務所需的油料及維修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