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匡列20億預算,要發「振興抵用券」,但使用辦法從一開始的「你消費我折扣」,改為消費直接折抵,不過有限制,得「國旅住宿」才領得到,抵用券分為四大區塊,包含商圈、夜市、餐廳和藝文活動,每張面額200塊,等於一個人能領800塊。
飯店行銷經理王品勳則表示,「額度是相對低了一點,那其實額度的部分可以再拉高,刺激民眾消費意願,其實之前消費券效果是更好的。」
就怕振興抵用券限制太多、效果大打折扣,像是夜市抵用券這回則納入傳統市場,但餐飲抵用券卻不包含飯店內餐廳、也不包括飲料店,業者只好想辦法自救,推出餐飲消費滿千送500,金額還比振興抵用券高,業者更呼籲,希望抵用券能在清明節前推出。
王品勳說:「三月份對於一些飯店來說,已經進入相對淡季的時間,所以如果政府能夠,提早發放抵用券,相信是可以刺激民眾,出外旅遊消費的意願。」
經濟部長沈榮津指出,「在振興抵用券我們大概幾個原則,第一個就是在疫情結束以後再來處理,疫情沒有結束去消費的話,可能會把這個疫情,帶來整個的混亂。」沈榮津堅持兩大原則,就是得等疫情落幕才會發,還要緊扣國旅,刺激異地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