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8號)上午宣布,從台北時間3月19號零點起,所有人不論國籍,入境台灣一律實施居家檢疫十四天,外籍人士除了持有居留證、外交公務證明、商務履約證明或其他特別原因許可,原則上禁止入境。
(戎華儀報導)外交部部長吳釗燮表示,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外籍人士入境臺灣一律實施居家檢疫14天,適用於臺北時間3月19號0時起從世界各地起飛、往臺灣的班機,實施期限將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疫情調整和宣布。
指揮中心同時宣布,從3月5號起到14號為止,從歐洲和土耳其、埃及回國的民眾,必須主動向各地鄉鎮市區公所連絡,實施回溯性居家檢疫,並可領取防疫補償。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請跟我們相關的地方鄉鎮公所來聯絡,我們會開居家檢疫的通知書,希望他們從現在起,等於是在我們的潛伏期之間全部都強制的留在家裏面。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回溯居家檢疫14天,從入境日起開始推算,各地鄉鎮市區公所聯絡方式,可透過內政部或各縣市政府網站查詢,主動向公所聯絡,必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居住地址、搭乘航班的時間和現在健康狀況。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