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派員到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等商店進行抽驗,包含36件未調味豆干、26件粿類、8件麵龜壽桃、26件蘿蔔糕、24件麵腸素肚、28件潤餅皮與20件花生粉,共168件祭祀食品,其中2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已要求販售商及進貨業者下架回收,並依規處辦。
食安處表示,這次食材抽驗,檢驗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甲醛、動物用藥、真菌毒素等項目,其中「鑫億誠企業有限公司」的頂級花生粉被檢出黃麴毒素B1含量11 ug/kg(標準值為2ug/kg)超過標準,已移請源頭廠商所在地雲林縣衛生局處辦;另外「素味魔麵」麵腸檢出過氧化氫殘留,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說明,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雖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殺菌用,但不可殘留食品上,食用過量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民眾可以到衛生局、食安處、各區衛生所或市府聯合服務中心等地索取「過氧化氫簡易試劑」自行檢測,試劑操作影片可至食安處臉書粉絲團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