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天劇場文資身分爭議還沒落幕,但所有權人請來大型機具,趁著在清明連假進行拆除,被文史工作者擋了下來,包商氣得不讓媒體拍攝。
今年3月初,台中市政府決議天外天劇場不予「指定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部文資局表示,雖然天外天劇場不被台中市政府賦予文資身分,不過因為審議結果與調研報告有出入,文化部還在釐清,甚至聘請保全在現場維護建物安全,但所有權人還是想拆。
天外天所有權人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那你不予以指定古蹟,而且這已經確定了,老百姓想要拆私人的財產,於法有什麼問題?」
台中市文資處則表示,因為天外天目前不具文資身分,所有權人當然可以拆除,但尊重文化部做法。
台中市文資處長李智富回應,「因為市府已經有作成決議了,就是不指定或不登錄(古蹟),所以這部份,我們就沒有其他的...我們就尊重文化部的做法。」
不過文化部文資局獲報趕往現場,火速派員從台北搭乘高鐵,把逕列「暫訂古蹟」的公文送到現場擋下拆除。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長張祐創表示,「雖然台中市已經審議並沒有取得古蹟或歷史建築的資格,但是部長覺得應該還是要審慎一點,看後續如何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