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女童,背部,膝蓋瘀青紅腫,右手打上石膏,傷痕累累,媽媽看了好心疼,而出手的人,竟是女童的班導師。
清明節連假,老師好心到家裡,輔導小朋友,卻疑似拿木棍教訓女童,導致滿身傷,甚至連手都給打斷了。
根據了解這名老師,平常教學認真,對於校務也相當熱心,事情發生後,老師先自行請假,
學校主任表示,已進行校安兒少法令通報,並成立調查小組主動查證。」彰化縣社會處保服科長鐘洞偉說:「我們會依兒權法第97條,來開罰六萬以上六十萬以下的罰鍰。」
老師怎麼會下如此重手,學校已經展開調查,管教失當,把學生打傷,調查後,如果打人屬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最高可罰60萬元。
(民視新聞李文華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