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導」鈕承澤被控在前年11月性侵劇組女助理,向被害人道歉並賠償上百萬元後,被檢方求刑3年4月。
台北地院今(14)日一審宣判,鈕承澤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
全案還可以上訴。
上個月,法院開辯論庭,鈕承澤主張「以為女助理知道自己喜歡她」,始終強調沒有主觀犯意,還認為被害人身心損失已獲得補償,希望合議庭給予緩刑宣告。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被害人沒有反抗只是為了保住工作,鈕承澤不認罪,不能量以法定最低刑,具體求刑3年4個月。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去年9月傳出鈕承澤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據了解,和解金從案發時外傳的60萬元加碼到上百萬。
不過,審理期間,鈕承澤始終否認犯行,雖然多次當庭向被害人道歉,但被害人不領情,不願意原諒鈕承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