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巧克力百百種,有黑巧克力,還有含內餡的牛奶巧克力、堅果巧克力等等。
要注意囉!衛福部食藥署修正規定,巧克力含量至少25%,且巧克力中植物油含量不能超過5%,才能叫「巧克力」。
草案如通過,預定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者,將依法開罰。
食藥署說,過去只針對固態形體的巧克力進行規範,現在則是將含餡巧克力及半固體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進一步規範。
如堅果巧克力等含餡巧克力產品,巧克力含量應至少25%,並應在品名標示「含餡」或「加工」;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等,則至少要有5%總可可固形物含量或2%可可脂。
另外,過去添加植物油超過5%的產品可用「代可可脂」標示,新制上路後只要添加的植物油產品總重量5%,就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食藥署去年起研議修正規定,今天預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修正草案,針對含餡巧克力、半固體或液體巧克力訂出含量規範,並修正含植物油的巧克力名稱規定。
食藥署表示,預告草案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一旦公布,違法者要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新制預定2022年1月1日上路。
(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