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深夜的驚天一爆,讓高雄許多地方陷入火海,連大馬路也全被炸開,當時共造成32人不幸喪命,還有321人受到輕重傷,二審宣判僅市府三人判有罪。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表示:「邱炳文是監工楊宗仁是負責初驗,趙建喬是負責驗收這三位被告,都有違反注意義務的過失。」
合議庭認為,這三人在管線埋設工程時,沒有盡到相關責任,因此判處有罪,不過考量多數被害人獲賠、市府災後也積極重建等,所以從一審的四年十個月,改判較輕的徒刑。
現在是市府顧問的趙建喬親自出庭聽取判決,結束後不發一語快步離開,不過時任的副市長劉世芳,則不滿這個判決。
立委劉世芳表示:「對於28年前由當時的吳敦義市長,主政下面所埋設的管線,造成這樣的後果我還是覺得非常遺憾。」
至於榮化董事長李謀偉以及其他五名員工,則是從一審的四年,改判全部無罪,華運公司三名被告,也從原本的4年半,到二審通通無罪。法院認為,九名廠商被告都沒有應注意且能注意而不注意,所以認為這些人沒有過失。
李長榮集團也發出新聞稿,首先就是謝謝法院的無罪判決,而總裁李謀偉也說會盡一切努力,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同時也會協助受難者以及家屬,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高雄氣爆自救會長陳冠榮表示:「判決的結果幾家歡樂幾家愁,有人無罪那當然也是有少數的人是有罪的,但無論如何我想這些部分,我們原則上是尊重法官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