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涉嫌中華職棒簽賭等案,被判5月至3年徒刑。
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間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吳健保不服抗告。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吳健保涉中華職棒簽賭案,高等法院民國103年8月以恐嚇、詐欺等罪判刑定讞。
其中,吳健保涉犯詐欺等罪判處3年2個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
但吳健保未到案服刑,潛逃出境,新北地檢署103年10月發布通緝。
吳健保去年1月間在菲律賓遭查獲,同年2月遣返回台灣,新北檢發監執行。
吳健保針對易科罰金部分的2年3月刑期聲請易科罰金,遭檢方駁回;吳健保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法院駁回確定。
另外,吳健保另涉及曾文溪疏浚工程盜採砂石案,被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有期徒刑3年定讞。
案經台南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吳健保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中廣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