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死亡的鄭姓嫌犯,因為精神疾病,被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上
訴期間內可撤銷羈押,須繳50萬才能交保,之後必須強制就醫五年,對此,被害員警父親李承翰的父親到庭聽判後,痛斥判決結果太離譜了。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鄭姓嫌犯雖然思覺失調,但仍具有辨識和控制力,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死者的父親則希望法官重判嫌犯死刑。
警政署長陳家欽也表示「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並指出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者,殺警嫌犯應該予以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
(民視新聞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