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家托嬰中心楊姓和劉姓保母,涉嫌對九個月大的女嬰施暴,導致女嬰後腦多次著地和頭部碰撞而腦出血。
檢警勘驗監視器,赫然發現兩名保母多次猛力將女嬰推倒直接撞擊後腦。
新竹地檢署除了依傷害罪嫌將兩名保母起訴之外,也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市府認為情節嚴重,命托嬰中心停辦半年並裁罰六十萬,兩名保母解聘並重罰六十萬。
(彭清仁報導)檢方調查指出,楊姓和劉姓保母,都是領有技術士證的保母,明知頭部為人體重要部位,何況嬰兒頭部尚未發育完成,應以安全方式抱起嬰兒和換尿布,但兩人竟從去年十一月八日起,以粗暴動作照顧女嬰,致女嬰後腦多次著地或受有頭部碰撞、搖晃等傷勢。
去年十一月中旬,女嬰多次嘔吐,女嬰母親帶到醫院就醫,經X光電腦斷層檢查後,診斷受有頭部外傷、腦出血等傷害,經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診斷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傷害,且視網膜出血。
醫師推斷受傷時間應為就醫前一週內。
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從去年十一月八日到十四日之間,楊姓保母先是大力將女嬰摔落於地板上,或者甩到旁邊讓女嬰頭部著地;劉姓保母則是放置女嬰於地板,致使頭往後撞到地板,還以左膝撞倒女嬰,或是抓抱起女嬰後放在地板上並推倒,導致女嬰頭部往後撞到地板,或自嬰兒床抓抱起女嬰,摔大力放至地板上,以右腳踢開,再大力將女嬰放置於座椅上,右手揮及女嬰後腦。
總計兩人七天內對女嬰粗暴對待有十四次之多。
檢察官依傷害罪嫌將兩人提起公訴,且建請院方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市府社會處第一時間會同檢警介入偵辦,由於情節嚴重,命業者停辦半年同時裁罰六十萬元,此外也要求解聘兩名托育員,每人再重罰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