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在電視講評足球比賽的知名球評、北市萬華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石明謹,被民眾檢舉延宕車禍事故處理,萬華分局今(21)日表示,經清查,發現石明謹去(108)年共延宕案件14件,已移請交大懲處,另石明謹兼職次數過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也已建請移付懲戒。
石明謹中午在臉書發文回應,將委任律師處理。
台北市交通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先前遭民眾檢舉他具備公務員身分,卻兼職上電視播報球賽,萬華分局清查後發現,8年來石明謹兼職收入高達2百多萬元,另延誤14件車禍處理交件,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石明謹表示,最近幾年來,他確實在警察工作外還有收入,這些收入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會委託律師進行後續的法律流程。
對公文延宕被懲處,石明謹坦言,自己確實有部分疏失,應該要更主動地去追蹤、找人,或是想辦法結案。
石明謹臉書發文也指出,對於他兼任球評,2010年跟2015年時,大安分局、萬華分局都各自調查過一次,認定在勤餘時間,沒有受領固定薪水,擔任球評並不違法,為何這次被移送?石明謹意在言外的說「可能觀察了十幾年,今天終於醒悟,大家各自解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