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趨緩,台北、台南、高雄等地酒店陸續解禁,台中市副市長令狐榮達今(22)日表示,經審慎評估,有條件解封酒店舞廳等營業場所,5月25號開放業者申請,審核通過,最快6月1號復業。
(寇世菁報導)台中市議會財經業務質詢,議員陳政顯指出,酒店舞廳等行業,停業兩個多月,對從業人員生計影響非常大,很多業者員工都希望儘速復業,但如何復業,中央卻把問題丟給地方,中市府如何因應。
副市長令狐榮達表示,經過審慎評估,台中有條件解封酒店舞廳等營業場所,5月25號起開放業者申請,91家酒店舞廳等有陪侍的業者,審核通過,最快6月1號復業。
經發局長張峰源指出,91家舞廳酒家等有陪侍的業者,要備妥防疫切結書、復業申請書及公安認證等三類文件提出申請,市府審查通過後復業,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抽查,要求業者落實公安及防疫措施,包括落實實名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並公告場所容留人數、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
衛生局則強調,未來除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新生活指引,市府已要求業者落實實名登記制、量測體溫,並於場所內提供洗手設備或乾洗手消毒液、公告營業空間容留人數、場所內所有人員均應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離,業者如果未遵守,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最重可處歇業處分。
都發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視聽歌唱、觀光(視聽)理髮(理容)場所、按摩場所、三溫暖場所、舞廳、舞場、酒家、酒店等類似場所,應完成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消防局表示,業者應提出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等文件。
中市府表示,舞廳、酒店、酒吧及有提供陪侍服務的特定行業復業後,市府經發局、衛生局、都發局、消防局、警察局等相關局處所組成的聯合稽查小組,將全面抽查公共安全及防疫措施執行情形。
如果查獲業者違反規定,則廢止復業許可,業者須在一個月後才能再行申請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