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長陳菊的攝影官吳建鴻五度潛入剛上任的韓國瑜的市長室行竊,拿走紅包袋、春聯等136件物品。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依4個竊盜罪、1個竊盜未遂罪,判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
全案還可以上訴。
法院判決表示,審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且所竊物品為文宣品、紀念品及文具,財產價值不高,除部分已贈送他人,其他都由高市府派人領回,犯罪所生損害已有減輕。
不過,高雄地院指出,被告一而再、再而三地恣意持鑰匙進入市長室內行竊,顯然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且已嚴重影響地方自治團體的管理及公務員形象,侵擾辦公環境安寧,徒增持不同政治立場者間猜忌,甚至對立,對於市政推行不利。
案發當時,韓國瑜曾質疑吳建鴻恐怕涉嫌裝竊聽器,但檢警沒有查獲相關事證。
吳建鴻案發時是工務局養工處秘書室的技工,去年4月遭到免職,今天沒有出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