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衣服的80歲阿嬤,無緣無故遭陌生男子用鋁製報夾攻擊,還用腳踹阿嬤的小腿,逼得阿嬤下跪,跌坐在地,眼看阿嬤手還一直扶著左腳,不斷哀嚎,男子還不罷手,繼續猛力狂打,一下,二下,三下,阿嬤被打到跪地求饒,男子卻像是發了瘋似的,現場地上、椅子上,鮮血四濺。
這是去年二月,發生在台南仁德區成功里的活動中心內,當時阿嬤被打傷,腳骨斷裂、頭部縫六針,60歲的打人男子被依殺人未遂移送起訴,但如今卻被判無罪,只因為法院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家屬難以接受。
被害人家屬指出,「我不知道我們司法出了什麼問題,我很相信我們的司法是讓老百姓遵守的,我相信我們多數的老百姓,不能接受這個判決,一個老人家被打成這樣也判無罪,那無罪然後民事又撤銷,就變成他打人也不用賠。」
又是一起因為思覺失調、欠缺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被判無罪、不用罰的事件,家屬不但氣憤,更不敢讓被害的阿嬤知道。
仁德區成功里里長鄭晴而說:「這種人你給他保護,但是我們正常人誰要保護,(阿嬤)也沒跟他講話就這樣打下去,他看到那麼多人在的時候,他為什麼不出手啊,他沒出手就表示他有判斷力嘛,法官的判決是有問題的。」
就連里長也忿忿不平,雖然阿嬤沒有生命危險,但年邁挨打、受傷住院,何其無辜?目前打人的男子,只須受監護處分,到醫院治療兩年,全案可再上訴。
(民視新聞/林俊明、阿布斯 台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