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下,外籍漁工人權團體指控由國人經營的兩艘外籍漁船「權宜船」外籍漁工,淪為無證移工,被虐還回不了家。
農委會漁業署已將這兩艘船強迫外籍勞工勞動等違法情事,函送高雄地檢署調查,針對權宜船的外籍漁工出境問題則決定通案處理。
漁業署指出,已研擬相關辦法送交疫情指揮中心,一旦指揮中心核定,目前停泊在台灣的20多艘「權宜船」外籍漁工就能申請依法檢疫離境。
(張佳琪報導)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指控兩艘由國人經營船籍在萬那杜的「權宜船」,涉嫌限制船上外籍漁工自由、強迫勞動、扣件扣薪等,造成漁工淪為無證漁工,無法回家。
農委會漁業署指出,兩艘「權宜船」四月間進入我國前,漁業署已搜集相關資料送高雄地檢署,並在四月底也通報海巡署及警政單位調查。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目前船上外籍漁工在移民署檢疫完成之後,須依政府相關規定才能出境。
考量疫情期間類似的外籍漁工出境相關事宜不只這次的個案,疫情指揮中心建議漁業署擬定一套辦法辦理。
於是漁業署五月底提出「我國人投資經營外籍漁船僱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並在六月一日適度修正後提交指揮中心。
林國平表示,等待指揮中心通過,「權宜船」上的外籍漁工就可以在完成檢疫並取得入國許可後,申請離境。
林國平說:「如果要離境,要先接受14天檢疫,進到國內來,發給他入國許可,就可以去搭機」。
目前大約有二十多艘「權宜船」都有類似的問題等待解決,未來如果船上外籍漁工不想申請檢疫並離境,也可以選擇留在船上屆時再隨船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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