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第一天,議員賴朝國拿出一頂警用機車安全帽,並表示,警用安全帽是買警用機車時附贈,一般使用年限三年,但機車不可能三年就淘汰,員警安全帽只好持續使用,還有人用了十二年,衛生堪慮。
對此,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市府全面清查警用安全帽,都在年限內,沒有使用12年情形,警局會持續盤點現有資源,提前汰舊換新。
(寇世菁報導)台中市議員賴朝國質詢時,手持一頂警用機車安全帽,並表示,這頂已經使用12年,不是員警購買,而是買警用機車隨車附贈,105年到107年有800多頂,但安全帽壽命三年,警用機車不可能三年就汰換。
新員警接手,都要拿別人用過的老舊安全帽,衍生衛生問題,有些人乾脆自己買新的,他建議警局每人配備一頂,每年汰換,維護員警值勤衛生安全。
對此,警察局長楊源明答詢表示,市府全面清查警用安全帽,都在年限內,並沒有使用長達12年的情形,警局也持續盤點現有資源,提前做好汰舊換新的準備。
警察局指出,警局預計6月底辦理安全帽採購作業,預計採購1,053頂新的安全帽,另外既有的1,160頂安全帽,將汰舊換新,兩項加總共計2,213頂,加上868頂現用機車配置安全帽,共3,081頂,足以因應第一線執勤同仁所需,保障員警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