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認前總統蔣介石與蔣經國日記(簡稱兩蔣日記)所有權與管理權,國史館民國104年間對蔣家後人等提起確認所有權之訴。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9號)宣判,兩蔣總統任內文物(含日記)屬國史館。
非總統職務期間文物,應為蔣家人所有,全案可上訴。
兩蔣日記在蔣經國過世後,由蔣家第三代的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保管;蔣方智怡後來把日記暫存到史丹佛胡佛研究所,後來也把日記相關權益移交給國史館;2010年天下文化及中研院近史所要出版兩蔣日記,引來蔣友梅不滿,提告蔣方智怡,主張日記所有權為蔣經國繼承人共有,雖然後來撤告,但蔣家後代對日記保管始終沒有共識。
國史館104年間向美國法院聲請將訴訟移回台灣進行,獲美國法院同意,國史館同年10月在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的民事訴訟,將10多名蔣家後人等列為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傳喚當初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中心的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作證,她淚灑法庭說,如果有人認為她做的不夠,她可以接受,但無法接受被以侵占為名來指責,希望這件事和平解決。
(圖說:蔣介石先生在抗戰期間寫給羅斯福總統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