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人大今(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新華社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發表聲明指出:將全力支持配合好法律實施等相關工作,確保「港區國安法」執行到位。
新華社報導,大陸第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舉行第20次會議,163名常委會全票通過,將「港區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據了解,國安法列明四項罪行按嚴重性分級量刑,最低刑期是3年,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並沒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