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離島小琉球又發生遊客潛水騷擾海龜事件,海巡署小琉球安檢所昨(30)日下午接獲民眾檢舉後,很快的就在島上一間民宿找到騷擾海龜的遊客,偵訊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溫蘭魁報導)昨天(30日)下午,有民眾向海巡署報案指稱,上午他在小琉球的美人洞附近海域潛水時,拍攝到一名男性遊客潛水時騷擾海龜,影片中清楚看到,這名潛水客游到海龜上方,伸手觸摸了好幾下海龜。
海巡署南部分署小琉球安檢所所長謝旻儒表示,因為報案時間距離案發時間已經超過2個小時,海巡人員於是根據影像中男子的衣著特徵,逐步調閱並過濾沿途路口和店家外面的監視器畫面比對、追查,終於在島上一家民宿找到跟影片中騷擾海龜衣著特徵相符的男子,於是請這名遊客到安檢所接受調查。
「於小琉球美人洞海域,發現潛水遊可觸摸海龜情形,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解封,上星期端午節連續假期,小琉球每天都湧進不少遊客,並創下單日將近2萬名遊客登島的紀錄,不少潛水客都是為了小琉球豐富的海洋生態以及海龜所吸引,今年截至目前已經發生兩起潛水客腳踩或伸手抓海龜事件。
海巡署表示,雖然每位違法的民眾都辯稱不知道或是沒看到沙灘上豎立的保育宣導標誌,但,小琉球已經是台灣著名的保育類海龜棲息地,遊客搭乘到小琉球的交通船,船上也都會播放宣導影片,提醒遊客,面對野生動物應該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和宰殺,違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照片:海巡署南部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