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在今年2月14日時,曾發布一篇新聞稿,提醒醫療人員及民眾注意該「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風險,並於同日要求其藥品許可證持有商立即暫停供應、銷售。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食藥署持續蒐集國內外資料重新評估其臨床效益及風險,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不過,因該成分藥品主作為對成人身體質量指數(BMI)過高者,於飲食和運動控制後長期體重輔助管理,考量其風險高於臨床效益。
食藥署表示,故自今日起,廢止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許可證,自公告日起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應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藥品許可證持有商亦應於1個月(109年8月16日)內收回市售品。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