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實名制今年二月初以來,全國六千多家社區藥局協助販售口罩,因此中央頒布的防疫獎勵對象也包括社區藥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16號)公布獎勵辦法,每家藥局最多可拿到三萬元獎勵,有六千四百多家藥局符合申請資格。
(戎華儀報導)社區藥局在新冠肺炎疫情最吃緊的階段,賣口罩忙得不可開交,食品藥物管理署16號公布健保特約藥局協助口罩實名制的獎勵金申請辦法,只要在今年2月6號到6月30號,協助政府販售實名制口罩的藥局,銷售累積天數達20天以上,按時繳回口罩款項、依規定銷售,都可申請獎勵,粗估總金額達上億元。
獎勵金按照不同的銷售天數分為4級,金額從5000到3萬元不等,60%以上的獎金必須分配給藥局相關工作人員。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許朝凱:『從最開始到現在大概有6500多家,有些賣到一半就退出了,還是有一些沒有符合我們設定的要件的,符合要件的只剩下6400多家。
收案期是半個月,我們需要一些作業期,最快的話大概9月以後會拿到。
』獎勵規定還明訂,收到口罩或酒精催繳帳款的公文3天內沒有繳款,或是沒有依規定銷售的情節重大,無法拿到獎勵金,食藥署粗估符合申請資格的藥局有6400多家。
要申請獎勵的藥局可在7月16號到31號,向所屬地方藥師公會或藥劑生公會申請。
(圖: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