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2014年時違紀脫黨參選新北市議員,遭民進黨開除黨籍,根據綠營入黨辦法規定,黨員被開除黨籍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李婉鈺在去年9月已屆滿被開除黨籍5年,符合重新入黨資格。
民進黨另外也規定,曾退黨或被開除黨籍的黨員,需交由中央黨部入黨複審小組審查。據了解,李婉鈺是向民進黨新北市黨部遞交入黨申請書,新北市黨部在本月5日初審後,再將她的入黨案送交中央黨部。
李婉鈺過去花邊新聞眾多,包括與黨內立委們的感情、曾失控掌摑員警等,她在申請回黨後受訪時坦言,「或許可能我的新聞事件太多,他們(民進黨)覺得我是一個麻煩」,但希望黨中央不要忽略她過去的貢獻,否則對她不公平。
根據中央社報導,民進黨中常會入黨複審小組今天開會,分別討論李婉鈺、鄭新泰等前人退黨再入黨案;與會人士指出,今天會中迅速且一致通過「否決」李婉鈺的再入黨案。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