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青社區主任助理:「那時候我剛來這個小區,發現跟台灣台北市、新北市的社區,居民都是一模一樣的,這邊有祖孫隔代教養的問題。」對社區大小事,侃侃而談,他是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台灣青年,去年(2019年)才遭內政部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禁止在中國黨政軍任職開罰10萬元,挨罰的27名台青不服提起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撤銷原處分免繳罰款。
北高行認為有沒有涉及黨政軍?除了得考量是否影響台灣安全,或者涉及國家認同、基本忠誠度,以及對台統戰有妨害國家安全疑慮等原則,但「勞動合同」中,卻沒有明顯政治性任務,因此判定免罰。
內政部政次陳宗彥說,「我們無法接受,因為兩岸條例裡面公告的,就是這個職務就是不能擔任,我們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所有的根據行政的處分,都要有所依據的,是經過認定之後才做出的行政處分,所以我們一定會提起上訴。」
內政部喊話再上訴,陸委會也反駁,判決忽視中國招聘國人參與基層治理工作,是以「認同九二共識」作為政治前提,營造統戰樣板對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負面影響,全力支持內政部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