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火災的安養中心丁姓負責人,其實過去曾在成功路二段,這棟公寓裡進行安養中心的經營,但去年卻以經營不善和人手不足為由,向社會局申請歇業,工人忙著搬運設備,上上下下,原本的安養機構,已經看不見任何招牌和影子,但鄰居仍對負責人印象深刻,有附近鄰居說,「跟街頭巷尾的關係不好,如果外面停了一台機車,她就會很生氣跑出來罵人,她那個人很強勢。」
透露丁姓負責人個性強硬,不太與人打交道,從網路上能找到過去名為「佑呈」的安養機構,根據社會局的資料,其實同一個機構,陸續換過3次老闆,營運的確有問題,附近鄰居也回應,「已經換好幾手,差不多三、四手有了,最後輪到她就沒辦法做,因為可能消防檢查法規的問題。」
丁姓負責人後來甚至無照經營安養機構,據了解民國106年(2017年)《長照法》上路前,老人機構由社會局管理,但很多業者以3到4人的規模經營,申請多個門牌來規避查緝,但《長照法》上路後,只要是住宿型的機構,都得統一向衛生局申請立案,因為標準嚴格,讓不少小機構無法通過,乾脆非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