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輪椅上,四肢癱瘓,廖姓老翁十分無奈,一場突如其來的摔車意外,造成他行動不便,生活起居只能依賴他人,就算如今法官判他獲得國賠,心情還是相當沉重。
廖姓老翁表示,「就哈啾一下,車子就抓不穩,直接掉進去水溝裡了。」
家住在宜蘭三星的廖姓老翁,兩年前騎單車經過星義路時,跌進路邊水溝,造成頸脊髓損傷、四肢癱瘓,必須住進長照中心。他認為是鄉公所沒把水溝蓋蓋好,害他跌傷,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費共172萬。
但鄉公所喊冤,稱蓋子掀開是偶發事故,也沒超出道路邊線,前方還有電線桿,正常通行不會撞上,會發生意外,是老翁喝酒騎車,而且酒測值還高達0.73。
三星鄉公所課員陳龍城說,「我們公所沒有錯,這個不是人車通行的地方,第二點他酒駕 ,造成這種事情也不是我們公所管理的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