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政事務所員工,在陳姓負責人指示下,透過另一名員工名義,買下台北市一間房屋物件,不過卻是透過偽造文書手段,刻意拉高實價登錄價格,來向銀行貸款。
事發2016年間,事務所負責人陳國帥指示下,林姓員工以1340萬價格,買下北市房屋,而朱姓地政士製作不實買賣契約,把交易金額提高到2500萬,除了向地政局申報不實價格,還偽造賣方印章,向銀行抵押貸款1700萬,隔沒多久,相同手段,周姓員工向謝姓賣家,以1400萬元購屋,朱姓地政士在透過假契約,成交價改成2500萬,向銀行貸款1948萬,等於不只零元買房,還多拿5百多萬到手。
當地里長說,「很多爭議,因為我們都,關在裡面我們都沒辦法,他都封閉都不跟我們接觸的。」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早被調查局掌握,由士林地檢署提起公訴罪,朱姓地政士全盤認了,被依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三大罪狀,判處1年8個月,得緩刑5年,成為類似案件中最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