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修正草案規定「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如同測速照像,若行駛中的汽機車噪音超標會自動拍照,開罰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
高嘉瑜今天在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質詢張子敬時,詢問這項法案是否已上路,張子敬回應,目前正在檢視、建置標準檢驗方法,大約年底會上路。高嘉瑜接著詢問要如何規範,張子敬則說,執法機器會經過標檢局檢驗,檢測方法也會經過相關檢驗所開發。
張子敬進一步解釋,待法制完整後,駕駛人若違規被拍到,就會直接告發,也會通知該車再次檢驗。
高嘉瑜再詢問,若她在宣傳車上拿麥克風講話或是唱歌,會不會被聲音照相,「算是噪音嗎?」張子敬先是笑了一下,接著說明唱歌講話不算在內。他說,這項法規主要針對汽機車本身產生的聲音,麥克風聲音不在規範內,所以「就算拍到唱歌也不會用這個規範處罰」。
高嘉瑜質詢結束後,主持議程的衛環委員會代理主席陳瑩隨即開玩笑說:「高委員的歌聲有署長認證過,不像汽機車噪音,不會開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