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鳳凰衛視對外播放,林榮基承認「非法經營和銷售禁書」的影片,在香港喧騰一時,2015年包含林榮基在內的五人,陸續被中國公安強押,「被失蹤」半個月到三個月後,中國當局才証實已遭當局關押,林榮基在獲釋後,揭露中國有安排導演和台詞要他按表操課。
面對鏡頭「被認罪」或「被道歉」,彷彿ISIS恐怖組織的宣傳手法,成了中國宣傳最佳樣版,從林榮基、英國駐香港領事館前僱員鄭文傑,2019年期間,在中國被迫招供嫖妓,還有台灣非政府組織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失蹤半年後,中國人民法院當庭直播李明哲「被認罪」司法大戲。
到最近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等人,不管有罪沒罪,都得向鏡頭詔告自己的罪,行政院長蘇貞昌就大酸,中國老是這樣做,才以為別人也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