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今天出面受訪還原案發當時經過,他說,當天行經新生高架橋時,劉認為他時速過快,一路對著他飆罵三字經、五字經,他當時有提醒劉說「車上有行車記錄器」,仍不見對方停止言語挑釁。
運將索性將車開到最近的派出所「理論」,不料兩人下車正準備走進派出所時,劉對著他說「你要結束我們就結束,你看多少錢我給你」,他也回應說「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
不料,劉紀綱沒有走進派出所,反而往派出所的反方向離去。運將表示,他隨即上前追過去,劉紀綱竟對著他毆打頭部、臉部及身體,過程中還試圖將他摔倒在地。
最後是路人見狀後,趕緊向派出所警員告知,劉才停止動手,整個過程也都被派出所監視器錄下。運將說,他向劉紀綱求償60萬和解,不過劉認為金額太高,只願意賠償2萬元。
運將表示,當下聽到2萬元時,感覺這是一種羞辱,特別是劉把他從頭到尾羞辱一番後,還打到他兩個月不能工作,這2萬元根本是敷衍、污辱。他強調,現在就交給法律訴訟來解決。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