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2019年)4月,警政署全面換新警察制服,新制服的款式曾被外界批評,穿起來像保全。高雄一名盧姓騎士,前年11月,遭員警攔撿未停,被開1出萬元罰單,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警察穿新制服跟路邊交管的保全沒兩樣,法官認同他的說法,撤銷這張罰單。
騎士呼嘯而過,員警吹哨,要求停車,但騎士彷彿沒看見,地點是在高雄小港的沿海、中林路口,員警記下車牌,開出攔撿未停1萬元罰單,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理由是警察新制服跟保全沒兩樣,法官認同他的說法,撤銷這張罰單。
高市警小港分局交通分隊長周憲成說,「申訴是他們當事人的權益啦,那該案經法院判決,為撤銷該違規案件,那我們警方予以尊重法官的判決。」
罰單在前年(2019年)11月底開出,警察制服從灰白色全面換新裝,改成藏青色,則是在同年4月,警方也坦言,當時的確接到不少民眾反應,制服外觀一時無法適應。高市警小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王瑋表示,「相對於以往的色調,民眾可能不太熟悉,那但是說這個東西,這件制服在操作上面的話,它比較不容易破,然後在夏季的話也比會較舒服,那所以整體來說我認為不至於,認為是保全。」
不過時隔2年多,巡邏員警穿著反光背心,持指揮棒,在路口取締違規,騎士大都能辨識出警察身分,配合攔查。騎士說道,「第2個有閃光燈,第2個穿制服,大概可以就是判定百分之百,就是警察。」
小港分局提出密錄器佐證,當天穿著新制服,按照SOP進行攔撿,證明自己依法開罰沒有問題。但法官認為,一般駕駛人行駛中,多是注意車前狀況,對於突然從一旁竄出的人物,常有不及反應的情況,採信盧姓騎士說法像保全的說法,撤銷罰單,全案還可上訴。
(民視新聞/羅少君、謝耀德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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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鐘飛走4800! 換道沒打方向燈 被連開4張罰單
Date: 2021-01-10
高雄市一名吳姓女騎士,日前一口氣收到4張罰單,而違規原因都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而讓女騎士不滿的是,短短2分鐘內就被開了4張罰單,罰款金額共4800元,批警方不知變通,不過,警方表示這是民眾檢舉案件,且違規事實明確,現行法令規定一定要辦!
機車騎在馬路上突然換車道,不過騎士卻沒打方向燈示警,不只這一段路,接下來的幾個路口都是如此,而違規行為全被後方騎士拍下檢舉。
47歲的吳姓女騎士從事服務業,她說日前收到掛號信,一看竟是罰單,看時間是去上班途中,騎在鼎山街上遭拍下檢舉,但讓她傻眼的是,上午8點35分被拍下第一次違規,騎了500、600公尺後,在8點36分短短24秒又被連開3張罰單,2分鐘內4張罰單,每張1200元,讓他荷包失血4800元,執法卻被女騎士怨懟,警方也有話要說。
另外,警方說有些檢舉案件,檢舉民眾會追蹤,若發現警方沒據實開單,還會向警政署提出檢舉,到時候同仁反而會被處分,呼籲民眾不想收罰單,最好的方式就是遵守交通規則!
(民視新聞/孫慧娟、林樹銘 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