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涉嫌詐領助理費,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檢署今依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偵辦潘懷宗疑似詐領助理費案,昨搜索6處,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並通知被告7名及證人4名到案說明,經檢方訊問及綜合相關事證後,發現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於97年至109年間,先後以被告李姓、陳姓等數人充作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300萬元。
檢方認被告7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情形,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被告,檢方認尚無羈押必要,被告陳姓人頭助理及王姓會計等2人,諭知均具保5萬元,其餘被告陳姓、李姓及潘姓人頭助理及4名證人均請回,檢方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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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詐助理費 遭檢方聲押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新北地檢署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以新台幣5至10萬元不等交保。
新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昨日上午前往新北市板橋區等8處搜索,並調取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傳喚曾煥嘉等22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於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2名被告各以5萬元交保,徐姓被告以1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