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林/桃竹苗報導】
109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期限已過,桃竹苗地區仍有12萬餘件未繳,新竹區監理所已陸續針對逾期未繳納之車主辦理強執移送作業,並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新竹區監理所呼籲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必儘速補繳,以免遭受強制執行,並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相關申請書表可於新竹區監理所或監理服務網站下載。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自用汽車、機車及營業車燃料使用費已於109年11月底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對於桃竹苗地區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已陸續移送強制執行,並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以新臺幣1,800元及3,000元罰鍰。
新竹區監理所所長黃萬益提醒,未繳納109年度汽燃費之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方便又迅速;若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有繳納,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