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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線報,於2月26日會同新北市調查處至展裕國際有限公司,查獲業者使用鋼瓶標示「禁用於食品」字樣之氮氣,進行米餅充氣包裝作業,該公司之生產製程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及廠區有部分衛生缺失,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如未改正完成,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在釐清產品安全性疑義前,現場已預防性封存鋁箔袋裝「有機蘋果米餅及其體驗包」、「有機紫米餅(有機黑糯米餅)」、「有機胡蘿蔔米餅」、「有機波菜米餅」、「有機香蕉米餅」及「有機南瓜米餅」總計6品項共約497公斤的產品。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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